精神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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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關係裡面,最痛最煎熬最讓人心力交瘁是各式各樣的精神虐待。

所謂精神虐待,可能是玩心理戰、語言暴力、憤怒、懷疑、猜度、揭發了對方一些甚麼、被操控、讓對方擔心、埋怨、仇恨、酒後失控,或者做一些明知對方不喜歡且會 react 的事情…

為什麼兩個相愛的人要傷害彼此?老實說,我覺得精神虐待造成的傷害,絕不會比身體虐待少。

我真的不明,這地球上竟會有人愚昧地覺得,存在虐待的關係裡面有愛。無數次,聽過很多個案,因為基於「愛」,所以啞忍所以承受所以被欺凌。難道這種「愛」,就是「喜歡你讓我下沈喜歡你讓我哭」的「痛愛」?這種所謂的「愛」根本沒有表面看似那麼沒條件性那麼「偉大」,這種卑微的「愛」明明就是有條件性:只要你不離棄我,我就甘願被你虐待!

大前題,是害怕失去。

但偏偏卻忘記,最應該害怕失去的,是自己的尊嚴,自己的幸福。

無論受到精神還是身體虐待,被瘧一方都有主導權可以喊不!可以喊停!可以大呼:「夠了!」

對,會好痛。是切膚之痛的痛。但也許這種痛只是一下就完,總比受到虐待那種沒完沒了的痛來得舒服。

停一停,想一想:這樣下去真的是你想要的嗎?真的是愛嗎?真的快樂嗎?

我敢說,愛不愛那個人跟你喊停沒有直接關係。你可以很愛對方。那就原諒他對你造成某些精神傷害,但你無需不同意或接受他的行為。所以,縱使愛他,但這段關係還是要喊停。否則,是消極地縱容對方和繼續支持對方種種不負責任。

為什麼可以偉大到愛他愛到包容他對你的種種精神虐待,卻對自己這麼賤?

原來,最嚴重最可怕殺傷力最深的精神虐待,叫做:不~自~愛!

不自愛的話,沒資格去愛。

待彼此都願意再好好愛,拿個共識,從新選擇。

我相信,Love will lead you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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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2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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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JJ

    吾好意思題外話.
    前二天睇你more個專欄提到助手跳鄭多燕減腰跳二天停二天, 這是有什麼意玄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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