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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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變化。我愛即興。

曾經在某個情人節由多倫多飛往波士頓,為的只是喝 Waterfront 那艏叫 Jimmy’s 的船上餐廳的 New England Clam Chowder。

曾經在某個夏天的下午感到太無聊,於是立即租車由多倫多開十小時車去紐約玩一天。

又曾經在某個早上忽發奇想要去旅行,去到深圳機場的購票櫃台,買了張最快又有位讓我上機的機票。去哪裡其實並不重要,但那次我飛到青島去。

還有無數次即興買了很多其實不是太有用但買的時候卻買得好開心的東西一大堆。

印像中,在香港第一次買我心愛的跑車也是帶點即興,我是 12 月 24 號出車的,那是我那年的 Christmas Present!

我享受把心血來潮的一個念頭馬上付諸於行動的快感 - 某程度上,這像一開門見到我愛的人就熱血沸騰起來然後直闖睡房那樣。

沒有後顧之憂,也不容許有任何 second-thought …

但為何即興這回事彷彿只屬於過去?只屬於以前大把青春的我?

人大了,即興前請讓我 check check 我的 schedule 吧!

人大了,學會了原來錢不是這樣亂花的,可省下來做其他事嘛!

人大了,明白做人要負責任,怎也得向身邊那個交代一下囉!

人大了,能跟我玩即興的朋友也隨著年月和他們結婚後遞減了!

我好想要個即興的假期。又或者,就算預早 plan 好了去那個地方都好,最少不會有密密麻麻的每日行程。 還是讓我玩即興就好了。

好!一於 10 天後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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