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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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別再找我!」

曾經相愛過的人最後要說出如此一句,到底會是甚麼原因?

是恨?恨到寧願當甚麼事都沒發生,當從來沒有認識這個人?

是愛?愛到一個無法自拔的處境,愛得太深所以傷害也深到無法承受?

別再找其實並沒問題。但不找是不是就代表可以忘記?

曾經發生過的,確實有發生過。而一切發生過得的,都是不能假裝的情節。

但如果不找對方會讓他至少在心理上能夠逃避得舒服一點,好過一點,那麼被要求別找的那方也敬請多多合作。

分開了,本來就毫不相干。我的生活從此屬於我的。你的也屬於你的。跟我們相遇之前一樣,大家的世界根本沒有彼此的存在。所以分開了,就別勉強要裝甚麼好朋友,因為做朋友也要講緣份。

如果“別再找”是其中一個繼續愛對方的方法,那好吧,就請保持這個愛的距離。

至少,在這個距離入面,大家還可以有那麼一點點的幻想,遐想,妄想。

至少,在這個距離入面,兩個人比在現實中的大家是多麼的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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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6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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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ichelle Cheng

    你好, 記得閣下在more提及過有一個地方脫墨, 想問一下是在哪裡及價錢. 萬分感激!

  2. Shirley

    我曾經也說過「請你別再找我!」

    一部份原因是愛的逃避, 但更大部份的是不想給以後的傷害沾污了從前一起時的美好回憶~ 如分手後, 大家繼續成為所謂既”朋友”, 而比機會對方一直利用妳對他的好, 一直做曖昧行為, 一直給妳希望, 但最後妳發現原來對方已在背後尋找了新對象, 那這種所謂既”朋友”做不做也罷~ 再聯絡下去, 只怕最後留下來的只有傷痛的回憶, 就連之前一起時的美好回憶也沾污了~

    所以響適當既時候行出來說一句「請你別再找我!」也是為了好好保護回憶了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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