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送來的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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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路過銅鑼灣波絲富街的「米蘭站」,看到一個全新、不是二手貨的灰色小羊皮長形 Chanel 包包,一眼就喜歡。問問價錢,是港幣兩萬多。我不禁嘆了一句:「這麼便宜?」(注:所謂便宜,是因為其他 classic 硬身款的統統賣四萬多了!」然後腦袋左腦開始彈出各色各樣的理由,嘗試去說服我右腦:「你從來都沒有買過 Chanel 的皮包包呢!」正當我跟 sales 說要試上肩膀看看,電話便馬上想起,司機說已經把我爸媽送抵他們租住的apartment,於是,我要馬上離開,注定無緣。

那個晚上,我的右腦跟左腦說教:「你乖啦,好不好?你已經有夠多的包包了,而且你還有些包包只不過用了幾次!省一點,不要再浪費好吧?!」但左腦反駁說:「但我未買過 Chanel 皮包包,這個月又多了額外的收入,獎勵自己一下嘛 … 」但最後我還是聽從右腦的說話,乖乖的不再想著要買,縱使這幾天其實我還是有點心癢。

昨天晚上,跟不同的人開完 10 個小時的會議之後,我遵守承諾去喝媽媽做的湯。忽然間,她說:「啊!我從加拿大帶了啊+(我已故的大家姐)的包包回來給你留念呢!」然後便隨隨把兩個布袋打開,拿出兩款不同的 LV 包包出來。看到兩個包包,讓我很想念啊家。

啊+生前有個非常非常非常要好和親密的法國朋友,名 Louis,姓 Vuitton 。她打從出來上班開始就是 LV 的大粉絲。

還記得,唸中學時,我最愛乘著她不在香港便擅自盜用她的 LV 包包出去威,然後神不知鬼不覺的放回原位。有一次,我又出動,盜用了她的 LV Monogram Canvas Noe Bag 去送我姨媽姨丈一家人移民加拿大的飛機,之後便落 Manhattan 玩。原本一如以往都很順利,怎料,當啊 + 看到我們在機場拍的照片後便發現了我這個「賊」!!結果,我當然被罵到狗血淋頭。

也許啊 + 在天堂知道我又頑皮了,於是便送來兩個 LV 勸我別要再亂花錢吧!

第一個天堂送來的 LV,是 限量版的 Conte de Fees PochettePurse Bag。這個包包是在 2002 年由 Marc Jacobs 和 Julie Verhoeven 為紀念 911 的某個項目而設計。包包用了幾款 LV 包包的不同物料 (包括 Monogram canvas,Graffiti,Vernis 還有 Epi)做成 patchwork,現在已經非常難求。

而第二個天堂送來的 LV,是 Monogram Canvas Pochette Twin Clutch PM。這個包包,其實我在 90 年代她買下的時候我用過。但那個時候並非盜用,而是在她剛買回家後不久,啊+突然跟我說:「這個,我借給你,拿去吧!」然後我高興到不得了!這麼多年後再看到這個包包,讓我 surprise 的是,跟全新的根本沒有分別(還是啊 + 再買過呢?)。

今天,我將會有一件非常重要,並對我生意上發展有極深遠影響的事要做,而我決定會用這個 Twin Clutch,並會像當年一樣當腰包來戴。因為我知道,啊+ will be with me。

啊+,you are my lucky star!Thank you,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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